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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霞山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5 09:2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2017年,霞山区人民法院主动服务全区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全年新收各类案件4960件,同比增长14.29%;结案5214件,同比增长26.46%,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7.92%。反映案件质效的多项指标逐步优化,生效案件发改率为3.74‰,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23.62%,信访投诉率为0.81%,民事一审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83.3%。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充分履行审判执行职能,服务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一)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我院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新收刑事案件422件,审结439件。一是积极参与“飓风2017”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黑恶势力犯罪;二是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大财产刑适用的执行力度,成功审结了6宗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三是依法审理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7年,我院审结了职务犯罪案件17件17人,审理了民警赖政文等7人犯受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坚持调判结合,平等保护群众合法民事权益

我院在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并坚持判后答疑,以案释法,力求案结事了。一年来,新收各类民事案件2418件,审结2660件,案件结收比为110.01%。依法审理了一批涉“联保”贷款、民间借贷纠纷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376件、劳动争议类案件84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133件、涉外司法协助案件31件。

(三)多措并举,基本解决“执行难”有新成效

全年新收执行案件2102件,执结2101件,执行标的到位率达68.94%。一是突出重点,强力攻克“骨头案”,对于长期未执结的“骨头案件”,由庭长和员额法官一起研究对策,制定执行措施,比较顺利地执结了多宗多年未能执结的强制腾迁案、涉党政机关执行案等疑难复杂案件。二是加大执行普法力度,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我院执行局创办了《执行普法报》,由执行员在发放《执行通知书》时一并送达,重点宣传法院系统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及时公布我院执行工作的阶段性成效,注重采集真实的执行案例,同时配合执行法规系统讲解,促进被执行人对法律的理解、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的知晓,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一年来,我院已发出《执行普法报》1800余份。三是强化执行威慑力,严惩失信被执行人。我院运用财产强制申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开被执行人失信信息、被执行财产网络拍卖等措施。我院还主动协调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着力打造惩处拒执罪的联动模式,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庞立芬等4人有期徒刑,大大提高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力。

二、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一)新型办案机制有效形成,办案效率有所提高

    我院组建了24个以法官为中心的新型审判团队,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确立了合议庭、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员额法官对自己审理的案件可以自行签发裁判文书,对层层审批做法进行了彻底的改革。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大幅减少。我院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模式处理送达、卷宗装订等辅助事务,有效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提升办案质效。2017年员额法官人均结案达150件,同比多结44件,上升43.43%。其中,1名员额法官结案达346件,另有5人结案超200件,16人结案超100件,整体办案效率较改革前明显提高。

   (二)司法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案件质量保持平稳

2017年1月1日起,我院全面实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同时,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明确法官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分管领导和庭长对案件质量实施监控,改革后办案效率提升的同时案件质量保持平稳。

   (三)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法官职业尊荣感增强

司法改革后,员额法官按照单独职务序列进行管理,实行按期晋升和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有效打通了法官的职业发展通道,增强了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调动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

    三、深化便民利民举措,切实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更大便利

(一) 强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

我院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公开的各项部署,继续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2017年,我院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2480份,实现个案审判、执行流程节点信息网上查询、网上涉法接访、咨询、文书格式下载和法律援助等。四大公开平台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促使法官办理案件的每一环节都能及时接受监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让司法公正真正经得起“围观”。

   (二)践行司法为民,提高司法服务满意度

我院积极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2017年,我院下大力气推进官方网站改版升级、诉讼服务中心、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建成了6间数字法庭,努力打造“网上法院”、“线上法院”。依托法院官方网站及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深化诉讼服务、司法公开、司法宣传三大功能,推进文书档案电子化,案件当事人可以查询开庭时间、案件节点信息、法律文书、执行进度等信息,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三)强化繁简分流,着力提高司法效率

强化案件繁简分流,不断提高案件程序效率,将更多的司法资源投入到进入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中。2017年,我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718件,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件。同时,我院积极开展要素式庭审、表格化裁判文书等机制创新,破解案件数量增长较快的新问题,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切实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

我院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和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项规定。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片,开展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巩固“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使“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咬咬耳”成为常态,强化干警心存敬畏的意识,近两年来无一名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推进纪检机构派驻改革,强化监督效果

我院积极聚焦主责主业落实新要求,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新机构已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资金使用、建设项目招投标和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积极主动开展监督工作。并及时建立了交心谈话、廉政提醒谈话和党组成员责任清单等制度,注重抓好廉政风险点巡查,着力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加强审务督查,营造整洁、庄严、有序的工作氛围

为提升我院干警规范意识,加强院务、审务监督,营造阳光、整洁的法院工作环境,我院成立了“审务督查组”,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及纪检组组长、政工科科长、办公室主任作为小组成员,针对干警在岗情况、部门内务、庭审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责任人员所在部门反馈,并利用微信、宣传栏等平台在全院范围内以“照片+文字”说明方式进行通报,促其改正。

2017年我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受到一定影响;司法体制改革后,新型审判单元的运行、磨合还遇到不少实际问题;队伍作风纪律有待进一步整顿,调动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高,信息化水平与珠三角等发达地区法院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等等

2018年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抓好审判执行主业,切实提高案件质效 

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暴力型犯罪、侵财类犯罪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依法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创新执行方法,切实落实失信惩戒联合机制,为解决执行难创造更为有利条件。                                               

   (二)进一步加强科技融合,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加强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司法改革的有机融合,找

准技术与制度的契合点。更加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科学分析法院人员、案件情况。应用并不断完善智能审判支持、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庭审自动巡查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促进提升审判质效。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团队组建和运行,开展各类人员业绩考核,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健全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制度,推动与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规范司法、阳光司法。

   (四)进一步强化队伍履职能力,抓好队伍建设

    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履职。不断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队伍能力素质与改革的要求相适应。同时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激发干警积极向上、勤勉工作的热情,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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