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803民初1331号 湛江市麻章区白水泥有限公司: 原告湛江市长虹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与被告湛江市战备水泥厂、湛江市麻章区白水泥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水泥厂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2024)粤0803民初1331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裁定书裁定:本案移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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