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陈海珍: 本院受理原告许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湛霞法民一初字第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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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珍: 本院受理原告许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湛霞法民一初字第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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