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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就“中国梦”

时间:2014-06-27 10:1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1.8万名灾民,2500个案件,3.4亿元诉讼标的额,错综复杂的内外关系,这就是广东信宜紫金矿业溃坝民事索赔案。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历时1年多,将该案“一揽子”调解处理完毕,灾民全部足额拿到赔偿款。这是我国灾难性事件引发大规模纠纷进入司法途径的首个案例,具有史无前例的标本意义。该案因社会关注度高、案情疑难复杂、审判结果有重大借鉴作用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如果我们不曾遗忘,1984年在印度博帕尔发生的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毒气泄漏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案件直到25年后才宣判,还有很多受害人一分钱赔偿都没拿到。1956年发生在日本的水俣病事件,直到2004年日本最高法院才作出判决,此时离事件发生已经快50年。与这些案件久拖不决形成鲜明对比,信宜矿难案的快审快结,彰显出中国法治的优势,就是统筹各方面的有利因素,通过司法调解迅速实现赔偿损失、恢复秩序、案结事了。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是引领亿万群众奋勇向前的宏伟目标。法治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信宜矿难案的成功处理,让我们对中国的法律制度、法治实践充满自信,也让法治为成就“中国梦”增强了信心。

民族复兴必须靠法治引领。中华民族在近代走向衰落,除了在经济物质、军事国防等领域抵挡不住西方的商业竞争、船坚炮利外,2000年封建帝制形成的僵化人治传统,妄自尊大,因循守旧,不能顺应大势变迁、积极变革、保障民权、抵抗强权,无疑也是重要原因。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随着经济实力的迅速壮大,民主法制建设也日臻完善,建设法治国家已经成为人民的共同追求。法治必将引领中国人民实现伟大民族复兴。

国家富强必须靠法治彰显。制度是文明的成果、文化的结晶,是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国家强盛,除了以雄厚经济实力、强大军事实力为标志,还要以法治为重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标志,制度优越性也是我们区别西方国家、超越西方国家、展示吸引力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华民族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的重大贡献。只有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

人民幸福必须靠法治保障。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不仅要靠物质丰富来满足,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更加需要社会公平正义来满足。公平正义得不到满足,不可能建成和谐社会,也不可能让人民拥有真正的幸福。法治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必须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能力,必须提高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必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长久幸福生活。

我省实现“三个定位和两个率先”目标,除了经济发展继续当好排头兵以外,必须在法治建设中当好全国的排头兵,不仅要办好像信宜矿难这样的疑难大案,更要在每一个案件中实现司法公正。

悠悠法治情,伟大“中国梦”。让“中国梦”成为我们追求“法治梦”的精神动力,让法治为“中国梦”插上有力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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