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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回归理性的心治之路

时间:2014-06-26 09:4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林振华


[引子]最近看了法院内网刊用的几篇讨论人性方面的文章,内心不免有些感触,就像其他善良的人们一样,希冀着社会长治久安,人心向善。在这个伟大的时代,变革是时代的主旋律,国家民族中兴,需要共襄善举,社会经济转型升级,法治需要深入推行,道德文化更需要先行升级。在谈论法治德治的时候,许多人对良心文化兴趣很浓,但是思想仅仅停留在“良心”两个字上面,什么是良心,怎么“致良知”,天理能包打天下吗,等等,心不明理不清,一些著述者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我深感有必要将我自己多年身体力行、学习儒学的体会奉献给大家,以便大家清楚地看到先儒圣贤的心脉,为弘扬良心文化做些铺垫。人与天地同在,其高难以触及,其深难以捉摸,在这里冒昧谈谈生命的心学问题,提出心治的必要性和实施方式,请各位批评指正,欢迎交流。

一、心治的提出

近年来,一系列暴力事件发生,既有恐怖袭击、族群冲突、泄愤仇杀,又有情痴自杀杀人、精神病人逃逸杀人,人心迷茫,不一而足,各种各样的人间悲剧每天都在上演,可能有些人会说,世界这么大,事情总要发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人多事杂,固然是正常的事实,但人情冷漠、荒诞不经、暴力软暴力等事件频繁发生,恐怕就不是正常的事儿。深思细究,这些事件的发生并不是纯偶然的,都可以从多个角度找到事件的根源和原因,根本原因就是信仰心念混乱。

社会是人的关系总和,人是欲望的动物,社会治理体系建立的是遏制恶念恶行、欲望疏导适当的机制,只有人心归顺统一,社会才能得治。先儒认为,良心本有,人人皆有。道心即良心,人心是私欲,《中庸》提到“天命谓之性”,性是人与生俱来的灵明,心、性一体,良心、人心同属性的范畴,人心是良心的过分或者不足之处;克治人心,目的是促使人良心发现,进而端正言行,自利利他。在良心及良心所发的义理上,人类的观念及行动有着“同心同理”的特点,心治就是对治私欲,恢复“同心同理”的治理途径,这是社会理性管治的基本点和理论基础。对人类“同心同理”的提出,追根溯源,就是孔孟学说,宋明理学家在这个问题上有着丰富的著述,王阳明用浅白的语言点破了这一真命题,人的灵明不昧,不假思索,即物自知,知善知恶,知羞知耻,不增不减,这一点灵明就是人的天性,这就是“同心”,这颗心也就是良心,凭着这颗心踏实做去,就是儒家思想的“尽性尽心”,这就是天理即“同理”。宋代,我们广东江门大儒的陈白沙认为“随处体认天理”,说法上略有偏颇,倾向于天理在外,实际上天理与良心同在,并不只是在外,天下没有心外之事,也没有心外之理,这是自古以来许多学人举子至死也没有弄明白的真理,尽管他们读了四书五经等儒家诸多经典,但仍旧食古不化。今天,暴力事件多发,人心混乱,背离良心天理,这跟每一个人人心不定,每一个群体的昏昧不明不无关系。历史地看待这些问题,原因自然是明明白白的,长期以来人心放纵、蒙昧愚钝、管治缺位,失于教化,配套机制失陷,文化之风无法形成,社会伦理无序,最终损害结果就出现在我们的今天,倘若我们今天不力争解决这个问题,后人将更痛苦,后人的后人更不堪设想了。党的十八大之后,一系列的改革、管治措施相继推出,大家似乎看到一些希望,希望之中笔者认为应倡导“法主德辅”的理念,引入心治,将心治从德治中独立出来,更能体现社会需求,多管齐下,才能有效促进社会发展。

二、心治的精神实质

清朝中期尤其是“五四”以来,随着海外文化的渗透,利益的争夺促使人心私欲膨胀,道德文化在与经济社会的利益兑换中一点一点地遗落、沦丧,人治的随意无法扭转日渐式微的社会风气,“希望社会风气好一点”只能成为一句苍白无力的口头禅,谁也好像束手无策,这怪不了谁,面对现实,反思深省,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有几个受过严格的儒家教育,有几个受过四书五经的熏陶,有几个明白人的价值和生存意义,多少年来我们有几回得到过社会真诚的关心,这种感受让煎熬在打工路上的兄弟姐妹们来说,不好说苦大仇深,但一定是很苦很苦的。个体的无助换来的是集体的不认同,集体无意识的冷漠造就的就是社会无情的裂变。过去,封建的清朝社会乃至更早时期的社会,生硬死板的封建礼教禁锢着人们的言行,心性扭曲;旧社会混乱的礼教和战乱的迷惘,人心恐惧;在阶级斗争的年代,人性蒙蔽;及至今天,社会经济的压力和诱惑,人心浮躁,口是心非。长久以来,人心就未曾被正确地治理过,人类“同心同理”的良心天理就未曾被稳稳地抓住,活泼泼的良心被蒙蔽,世界观、价值观与人生观混乱不堪,当代的主流哲学及辩证法只是教育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都是教育我们从外在事物寻找真理,缘木求鱼,从未教育我们从内在的心上着手改变自己,改变群体以至改变社会,所以,当今天谈论现代社会管治体系、能力的时候,不得不说我们必须从传统儒家中汲取有益的养份,回归生命的理性状态,厉行心治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心治就是从修身入手,以良心发现为前提,知行合一,克治偏私行为,扬善除恶,用自己本有的良心推己及人,扩充到社会,利益他人。

五千年的传统文化,诸子百家,立国立家立身之本当推儒家,其他各家各派要么挺立不起来,要么生硬偏曲,唯有儒家刚柔相济,中庸可靠。在众多的儒家学说中,首选就是明朝哲学家、军事家、教育家王阳明(14721529),浙江人,他上接孔孟血脉,“龙场悟道”得儒家真传,创立了心学,被尊为中国新儒学代表人物之一。他在世时,国内近千名儒士学子拜其门下,广东省在其门下的学子主要是潮汕人,有潮州人薛侃、郑朝朔等人,这些潮汕学子学成归乡后大力弘扬良心文化,今天民间的潮汕人仍旧讲究“良心”,跟王阳明思想不无关系。王阳明逝世后心学传入日本,日本弘扬了这种思想,日本人的工作精神和科技成就等,恐怕离不开良心思想的指导,今天日本法律还载写着法官凭良心推事,这就是日本法治昌盛的原因所在。王阳明告诉我们,良心不因富贵贫贱而有区别,人人皆有,善恶自知,心即理,知行合一,等等。他把人的善念等价值观现实化,认为善并不只是表现在意识或者口头上,而是心念与行动相统一,离开行动的善,不成其为善,即不成其为良心。这完全揭示了孔孟学说的真意,整肃了在他之前的漫长历史时期孔孟之道被歪曲理解的邪说歪论。古今中外,人无二心,究竟到底,只有灵明一点,此心同彼心,善意融融。心治就是要让自己灵明自觉,遵行善念,祛除恶意,在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上践行良心。古代儒家所讲的格致正诚,在良心的实践道路上没有先后次序的区分,而是一颗良心付诸实践,止于至善。“格物”致知,就是致其良知,良知自知,必然正其心,依照天理而行,而不循私欲,同时,诚其意,就是遵行善念善意,不违背、不偏曲,尽心精微地做好。《孟子.公孙丑上》“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怵惕恻隐之心……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信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王阳明说:“是非之心,不虑而知,不学而能,所谓良知也。”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行合一,而不是两件事,所以,良知准确地说,也叫“致良知”,这样的表述,更能体现良心的现实性。“致良知”就是格物,是行动中致知,止于至善。“意”之所着即为“物”,这一个“物”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事物。王阳明言:“心之发谓之意,意之体谓之知,其所在谓之物”,“意”生于心,或善或恶,心自知,随其意以正心处理人事物,摒除私欲的掺和夹杂,只求人事物处理上的纯正天理事理,就是“诚意”,“格”的含义实际也就是“正之”、“端正、纠正”,“格物”的内涵丰富,兼有致知、诚意、正心的内容,是良知的落脚处。“格物”就是以良知正心处理人事物,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譬如,审判案件则着意在案件上,尽到正心依法依理审理案件;读书则着意在所读之书上,正心相待,有所扬有所弃。格致正诚,实际是一回事,分解为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目的是求得真理的“唯一唯精”,比如,枕席孝亲一事,心知孝亲是第一步,春天来了,父母的枕席是湿冷的还是干热的,要亲自体验,和颜悦色地与父母交流,这是第二步,对不合适的要及时更换,换上父母满意的枕席,看看空调的除湿功能还正常否,待父母感觉舒适后才算枕席孝亲一事完成。这里头,孝亲之意与孝亲之知、孝亲之行是紧密结合的,以孝亲行动尽到孝亲的诚意,感同身受,直至父母满意,才能说“致良知”,整个过程在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上,很难说有什么先后次序。有了孝亲良心的根,其他行动就是枝叶,自然而生,对待自己父母是这样,对待其他的事情也应当是这样,良心所至,事无不成。推而及之,不同阶层的人们在处事做人上倘都能凭良心而为,就能相互兼容、融洽相处,社会伦理自然就能协调融和。

性、心、理原本不动,自然圆满,因私欲萌动,良心受蒙蔽,“格物致知”能恢复心性理的本体,这恢复的过程依靠的是气的作用,孟子曰:“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也。”、“我善养我浩然之气。”要促使“格物致知”落到实处,完完全全地彰显天理,就需要“浩然之气”,需要“集义”,需要在万事万物中“集义”。义是良知,孟子说:“义也,理也”,“集义”是天理走向纯正,私欲摒除的过程。心即理,理在心中,心俱众理而万事出,众理与万事同存,没有内外之分,事中藏理,理寓于事中。在这一点上,我们应当看到,良心之性体无内无外,性体既无内外,理也就无内外,天地万物是良心的天地万物,离开了良心,一切都不成其为天地万物,在《传习录》中王阳明说,“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岂惟草木瓦石,天地无人的良知,亦不可为天地矣。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世之君子惟务致其良知,则自能公是非,同好恶,视人犹己,视国犹家,而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良心自有天理,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治心就是“致良知”,“致良知”的实质就是天理流行的过程,良心天理是一而不是二,不能割裂,不能拆分,为人处事是否循理而为,灵明自知,倘有不明不清之处,心必定有偏缺。为人处事所循之理当为天理,也为事理,天理事理是一个理,而不是两个理,儒家所谓的“义理”就是这一个理。义理之于人事物,是无穷无尽的,而不是刻板划一的。事理能否成其为良心上的事理,就看事理是否符合天理,天理包含着事理,天理是校验天地万物的事理是否符合良心的度量衡,事理是天地万物、人事物的本质规定性和发展规律,天理不能代替事理,但对事理有着指导、比较、纠正等功能,事理是否符合天理,良心自知,儒士随时察知,随时调整,在处理人事物上,这些人事物并不是孤立的人事物,而是良心上的人事物,与心同在,“致良知”自然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印度哲学家克里希那姆提说过这样一句话:“问题的答案就在问题本身”,说的就是赖以产生问题的人事物是良心上的人事物,答案就在处理人事物时致其良知。人事物千千万万,事理千千万万,只有以良心之天理化繁为简,才能任人事物的千变万化,把握人事物的发展规律,认识处理人事物。王阳明《传习录》中写到:“良心即是《易》,其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惟变所适。”从表达方式看,儒家所说的良心天理是从性体上来说的,并不是从用上论及,性用无二致,性体上能通,用上当然也能畅通无阻。在“致良知”上,儒士君子是严肃而又活泼地对待人事物,力求心中形成定见,所谓定见,原属佛学概念,指的是内心对人事物的确信,例如,高明的名老中医师辩证、四诊,三个手指头下去,药方就出来,三个手指头就“致良知”了,融汇了天理事理,在内心上形成定见,几乎是一步找到病机药症。又比如,老吏断狱,再复杂的案情到名老法官那里,症结方解瞬间完成,清清楚楚,两个耳朵两只眼睛就是“致良知”。在老中医、老法官那里,准确的结论是瞬间产生的,并不需要繁复的逻辑程序,经验优于逻辑,经验是把生硬的规则适用于活泼的人事物过程中,融入了良心、生活经验、学识、事理、逻辑等因素,良心自知,形成可靠的心证,结论自然又快又准。《传习录》中王阳明有言:“致吾良心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现代思维科学表明,思维的特点表现的是先有结论后又逻辑。当然,这个结论良心融合人事物的结论,先儒们的智慧发现远远早于西方的探索,对今天思维科学的发展仍有指导意义。

“格物致知”能否完全实现良知,主要取决于修身,而修身又落在格致诚正上,可以说,格致诚正修相互渗透,含义交融,而不是可以分拆为毫不相干的多重行为,王阳明在《传习录》中说,“修身在正其心,以之发动不能无不善,故须就此处着力,便是诚意,如一念在好善上,便实实落落地好善,一念发在恶恶上,便实实落落去恶恶,欲正其心在诚意。”修身是儒家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遵循。《论语.宪问》中孔子言,“修己以安百姓”。儒家在修身中讲求人格完善,忠孝仁义礼智信勇兼有,进身修德,立足社会兼济天下,力求达到圣人的地步,心存天理而不是私欲,过去,我们过去《中国历史》统编教材批判宋明理学“存天理,去私欲”的言论,认为这是灭绝人性的怪论,实际上,通读儒家经典后,你会发现,这是歪曲儒家精神的观点,儒家并不是把人的正常基本需求看成私欲,而是认为过分执着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就是私欲,天理是良心,不符合天理的一般就有私欲在起作用。确实,一个人在修身上能达致举手投足不逾矩,纯乎良心天理,可以说就是圣人,圣人并不是高不可攀,关键在于自己是否努力,是否愿意凭良心做人处事,圣人也并不是个个都像孔孟那样思想照耀着千秋万代,凡圣只是从良心上区分,在影响力上圣人因各种原因,有大小之别,就象金子一样,炼金追求的是金子成色,与金子的轻重并无太大的关系,判断一个人的精神境界,不能以他建功立业和名誉的大小作为标准,而以他“致良知”的高度为准。修身到达完美程度,儒家倡导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能同时实现。实现修齐治平,就是儒家君子的价值,儒家认为君子就是大人,心怀天下,万物一体,小人是私欲较多,心无天下的人,儒家倡导的是君子社会,人人皆可为尧舜。在修身的具体方式上,儒家主张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重“戒慎恐惧”,人性本善,人心易变,心随境转,要让良心不被蒙蔽,不被私欲遮蔽、扰乱,就应当在“戒慎恐惧”上下功夫,坚定信念,不起非份想法,不贪不义之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己言行端正,不偏不倚。二是砥砺意志,不断加强对良心的认识,良心越细思慢想,含义越清晰精深,《大学》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止于至善。”“明明德”就是要使良心彰明纯净,“至善”就是良心至精至一,格物是止至善之功,是“明明德”第一个“明”的落脚点。儒家思想并不苟求每个人都象圣人那样,纯系天理,在落实良心上一步到位,而是主张凭着自己对良心的认知水平,知行合一,脚踏实地地处理好人事物,不断提高,好善如“好好色、恶恶臭”,就是人的健康发展之路。君子的一生,就是“致良知”的一生,就是转凡成圣的一生,追求的是人格不断升华,“和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转念,自修自度,自度他度,私欲少一点,公心多一些,社会该多么美好啊!我深信,这样的社会状况是可以实现的,关键在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努力。

三、心治之下秩序的回归

经济社会的发展,到处充满着竞争,竞争促使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无所不用其极,随着社会进步,大家普遍认识到,无序的竞争必然是混乱的,只有选择有序的竞争,才能有效地约束纷乱的状态。选择秩序,就是良心的反映,建立秩序仍然应当“致良知”,离开良善,始终都是破碎、分裂的,最终都是自酿苦酒。人心逐利,私欲扩张,是人的习气使然,心有蒙蔽天理自然不明,邪气充塞,正气难舒,如果不用利剑断臂般地斩断恶行,遏制这些不良的心念,就难以促使人的私欲膨胀的习气断除,因此,在现今的社会管治上,只有依靠法治,重典治乱,才能防止私欲泛滥。在实践上,社会管治包含了法治与德治,但不足以完全唤醒人们的良心,对于全体社会成员来说,还存在一个“心治”的领域,这是不容忽视的,在社会管治上“致良知”,对于治人者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在管治中并不是一味倡导“老好人”思想,而是因事制宜,因地制宜,该下猛药就用猛药,该和风细雨就和风细雨,惩恶扬善兼用,正所谓“用霹雳手段方显菩萨心肠”。“致良知”是心的实践,是追求为人处世、生命价值的完美境界,并不是主张处事做人的方式、手段刻板划一。对治人者的“致良知”要求是这样,对普通社会成员,也是要求在人事物的处理上尽到良心,只有人人意识到良知本有,爱惜生命,不放纵,不遗弃,遵循良心天理,社会的集体意识统一到良心上来,社会才能大治,以至于实现世界“大同”。

世界“大同”,并不是民俗的大同,核心点是良心“大同”,构筑互联互通、和谐相处的平台,这一个平台的基础就是良心文化。良心要成为文化,今天来看,必须法治、德治和心治三管齐下,这“三治”对治的是人、家、国,心治促成修身,心安则家和,家和万事兴,家和则国泰,国泰盛世,民众自然安居乐业,世界前程美好。良心是生命的价值所在,在良心的重大价值观上,人人都讲良知,良善必定蔚然成风,世界“大同”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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