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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法院帮助脑瘫婴儿追回48万元赔偿款

时间:2014-06-24 10:4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2011年国庆节前夕,一对年轻夫妻手执锦旗和感谢信,抱着他们两岁大的孩子来到霞山法院执行局,满怀感激地将锦旗和感谢信交到执行局干警手上,说霞山法院给他们执行回了救命钱。

2009年6月,本案当事人刘辉在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分娩出女儿曹康宇,由于医护人员的疏忽,导致小孩出生后重度脑瘫。2009年12月,经过一审、二审判决,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赔付曹康宇各项费用共计48万多元。判决生效后,医院并未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刘辉隧向霞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医院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局局长唐宁对案件高度重视,并认真细致地安排了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张春民不畏酷暑,多次顶着炎炎烈日前往医院进行调解,在法官情理兼施、苦口婆心的分析、劝说下,医院最终同意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当事人48万多元的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刘辉夫妇对此感激不已,表示法院伸出的关爱之手,让他们有了帮助小孩战胜病魔的勇气和力量,让他们看到了法律的威严。

 

霞山法院执行局  陈 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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