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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开幕

时间:2016-05-04 16:4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今天上午,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隆重开幕,与会的各国最高法院院长和大法官将围绕“全球信息化时代的司法”主题展开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发表致辞表示,今天,习近平主席专门向大会发来贺信,希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深化司法交流合作,加强沟通互鉴,携手应对挑战,更加有效地打击犯罪、化解纠纷,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共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充分体现了对本次会议和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法院司法合作的高度重视,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加强司法交流合作指明了方向。

    周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中东欧国家的最高法院院长、大法官表示欢迎。他指出,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大法官首次聚集一堂,共商合作、共谋发展,意义重大,希望通过坦诚交流、深入磋商,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合作,共同发挥司法的重要职能作用,促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顺利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共同造福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及世界各国人民。

    周强表示,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务实合作的重要内容,当前,中国正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与中东欧各国贸易和人员往来更加密切,彼此之间的司法合作需求不断增大。随着经济合作水平的提升,跨国民商事争端呈增多趋势,同时,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均不同程度地遭受跨国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暴力极端主义、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等侵害。如何有效加强司法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更好地解决纠纷、打击犯罪,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各领域合作,是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面临的共同课题。

    周强表示,举行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司法界搭建起了一个崭新的交流平台,标志着双方在司法领域的务实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他就提升中国—中东欧国家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水平提出建议:凝聚合作共识,提升合作水平,促进繁荣稳定,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与发展创造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实现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新愿景贡献智慧和力量。

    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在致辞中说,本次会议就“全球信息化时代的司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对于提升“16+1合作”框架下中国与中东欧各国司法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必将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共同繁荣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克罗地亚最高法院院长布兰科﹒赫尔瓦廷代表中东欧国家致辞。他说,提升司法能力是各国最高法院共同追求的目标,各国应当致力于实现法律的现代化,并根据具体法律领域,在地区与国际层面发挥积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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