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二)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本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 (三)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更不得接受贿赂,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违反前款规定的审判人员回避。 (四)上述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二)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本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 (三)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更不得接受贿赂,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违反前款规定的审判人员回避。 (四)上述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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