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时间:2014-06-24 09:44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实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目标要求,我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树立人民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我院组织法官走出机关、走出法庭,把庭审地点设在社区、街道,很大程度改善了法院的形象。

我院坚持从思想上彻底根除“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思维习惯,采用四项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同时,真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司法便民”一直是所有司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法官定期去巡回法庭巡回办案,充分了解群众看法与意见,以便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并以案释法。创新巡回审判新模式,即以定点巡回审判与特殊巡回审判相结合的形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我院根据交通事故案件多发的态势,充分发挥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的作用,为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确保便捷、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同时,对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相邻关系、宅基地纠纷、劳动争议等特殊类型案件,根据情况选择在当地村(社区)、企业等地开庭审理,以扩大巡回审判覆盖面,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化解纠纷

在巡回审判中,我院努力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形式,切实加大调解力度,实行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积极化解潜在矛盾纠纷。同时,注重整合调解资源,不断扩大调解主体范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法官贴近群众、了解民情、便于沟通的优势,邀请其共同参与调解,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最大功效。

在巡回审判中注重强化法制宣传

我法院充分利用巡回办案深入基层的有利时机,将巡回审判工作与“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法律服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相结合,提前与有关单位、社区(村)沟通联系,组织当地群众到现场旁听案件审理,以案释法,使旁听群众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同时,主动邀请媒体采访报道,扩大巡回审判效果,真正使巡回审判工作深入人心。坚持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利用便民诉讼网络,积极推进审务进乡村、社区活动,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制度,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扩大巡回审判范围,把巡回合议庭的触角覆盖到全区所有社区,方便群众诉讼。巡回审判各类案起到了“就地开庭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宁可法官多流汗 ,也不让群众多跑路”

我法院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 ,积极开展利民便民惠民活动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 ,把巡回法庭搬进社区街道,实现了司法服务群众“零距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化解在老百姓身边 ,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心里装着群众 ,时刻服务群众。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让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心紧紧连在了一起。

                 

 

 

 

                     (霞山法院政工科  王雪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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