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4-06-24 10:2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根据《霞山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霞发〔2014〕1号)的布署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今年1月至9月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为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达到我院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和全面工作得到有力促进的目的,结合我院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认真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从我院实际出发,针对摆在全党面前的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大力弘扬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形成求真务实和着力解决群众利益问题的导向,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增强宗旨意识、增进群众感情、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形象,为推动我区率先崛起奠定坚实基础。具体达到的目标是:

(一)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好党员干部政治思想不强、群众观念淡薄、为了谁、依靠谁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我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解;进一步增强树立群众观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在更新司法理念、转变工作思路、推进法院各项工作上达成共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群众路线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上来。

(二)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通过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好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松弛、作风庸懒散拖、工作执行力差、服务群众不主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卡拿要、“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庭审纪律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和“四风”问题。在我院形成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良好风气。

(三)在司法作风和群众工作能力上有新提升。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采取座谈走访、巡回审判、带案下访、回访当事人等方式,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法院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四)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举措。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合理、透明、有效的司法公开制度和社会评价制度,加强对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工作运行的监督管理,以科学的体制机制促进司法公正。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整个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统筹计划、检查指导。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一)教育实践领导小组

组  长:常志明 (党组书记、院  长)

副组长:冯伟强 (党组成员、副院长)

             谢永海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陈明(党组成员、副院长)、肖镰(党组成员、  副院长)、林伟娇(党组成员、副院长) 、唐宁(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二)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冯伟强

成  员:苏开奇、李树参、陈艳、王雪丹。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宣传板报、情况综合、简报、专刊编发及与上级督导组联系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中旬-4月下旬)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

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主要抓好三个环节: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区委有关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示精神,进行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明确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对全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全院大会后,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对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进一步动员部署,并根据院实施方案制定出实施细则。

2.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学习教育是此项活动的首要任务,除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外,结合法院实际,还要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良知教育和各项纪律教育。主要扎实开展“四个一”学习活动,即:(1)开展一段长时间集体学习活动,提高认识。突出集中学习,合理安排时间,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一次司法良知讲座和集中组织2次群众路线专题课件视频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群众工作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督促党员干部自觉认真研读中央和省委印发的教育实践活动读本。(2)开展一次讨论式学习,对照检查。各党支部以“群众路线大家谈”为主题召开座谈会,围绕“人民群众认为存在司法不公正的原因有哪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是什么”、“诉讼过程中的特权思想表现在哪些方面”、“如何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泄露审判机密”、“非审判部门如何坚持和实践群众路线”等问题,在全院干警范围内开展一次讨论剖析活动,深入查找影响公正司法、影响司法作风建设的问题,加深对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掌握。同时,积极组织干警撰写活动心得体会,对照身边典型查找差距,转变作风,引导全院党员群众牢固树立群众观点。(3)开展一次调研式学习,掌握实情。根据在学习讨论中查找出来的问题,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深入联系点,针对薄弱环节走访党员群众,听取基层的意见。组织全院副职以上干部到本院“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对口帮扶村,考察贫困群众生活,了解群众需求,或到案件当事人所在的社区、街道、学校、企业、村庄等了解民情、听取意见。(4)开展一次体验式学习提升实效。组织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各审判业务部门正职轮流到信访室接访一次,让他们亲身体会信访工作感受,体验涉诉涉访群众疾苦,了解群众合法诉讼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广泛征求意见。组织部分法官及有关院校、科研单位和上下级机关的理论研究人员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开展以“提高司法公正水平、改进司法作风,增强司法公信力”为主题的论坛,着力查找影响法官公正办案、影响人民群众对法官评价的主、客观原因,重点摸清司法实践中是否存在群众观念不强、特权思想严重、漠视群众利益和诉求、在司法活动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不公不廉等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对如何在执法办案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出意见建议;各党支部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广泛征求全院党员、干部对院党组及班子成员贯彻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向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召开一次人大代表、律师、当事人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要自觉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走访基层、接访群众、开通电话热线等方式听取下属、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采取在本院门户网站发“征求意见公告”和开设“征求栏目”与邮箱、在院大厅设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箱”和设置“调查问卷”、利用官方微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及领导班子和成员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原汁原味地梳理,形成专题报告,向院党组、区委报告,并坚持边学边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5月上旬-7月上旬)。

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

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抓好五个环节:

1.开展谈心活动。对照党章、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上级点、自己找、互相帮等方式找准问题、收集建议。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支部委员及庭、室干部之间,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与党员群众之间要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谈心活动,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相互提醒,达到交流思想、查找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

2.撰写检查剖析材料。每个院班子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及各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内容包括:查摆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查摆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尽心、不作为的问题;查摆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的思想和特权现象;查摆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院班子成员要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对存在的问题,要剖析思想根源和深层次原因,要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报院党组书记审阅。全院中层副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撰写检查剖析材料,报分管院领导审阅。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计划于6月中旬召开。会前,党组成员按照区委的要求,认真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并形成个人发言材料;按照“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位班子成员的发言,要虚实并举,既谈工作,又谈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届时区委第一督导组领导列席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

4.召开组织生活会(“七.一”前)。本院机关各党支部要参照院党组的做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间自定并报机关党委。全体党员要对照作风要求、查找“四风”问题、剖析党性修养、充分交流思想,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层副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作好书面检查剖析材料。院领导、审委会专职委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同时,开展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召开由各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党组扩大会,通报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党组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评议。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月中旬一9月底)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

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把改进作风的成效,落实到提高审判工作质效这一最终目标上来。主要抓好四个环节:

1.制定整改方案。在全面梳理和分析我院践行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基础上,建立整改台帐,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问题整改动态管理。明确列出哪些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哪些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哪些是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对于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负责整改的分管领导、支部、责任和时限;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实向市委、市人大汇报,提出解决的建议。

2.解决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形式主义。着力改变学风文风会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精减和合并各类会议、文件简报,精简各类表彰、检查、考核工作,取消一切没有实质意义或内容的会议、活动和文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克服就案办案现象,切实为诉讼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缺失问题。要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切实解决老百姓反映的打官司“旷日持久”问题。在庭审公开、文书公开、执行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上出实招、办实事,提高审判执行工作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强烈需求。二是官僚主义。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完善窗口功能,开展窗口服务满意度测评活动,深化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克服司法特权思想;坚决整治党支部之间、工作人员之间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诉求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享乐主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六项措施、省法院制定的30条意见和市十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严格规范警车管理,自觉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有关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住房、办公用房和用车待遇等各类问题。四是奢靡之风。引导全院干警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开支,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吃拿卡要等问题,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3.开展专项治理。针对近年来本院连续出现的法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进行法官队伍整治,提升法官队伍建设水平。建立健全“重点监察对象名单”制度,对案件质量、司法廉洁、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突出的人实施重点监察管理。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审务督查、案件评查、审判管理等手段,对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要及时、重点发现和查纠干警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慵懒散奢、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违反程序、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并从严实施党纪政纪处理。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推进司法廉洁制度刚性运行,以最坚决的态度扫除司法腐败现象。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活动中对各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一全面检查,对软弱涣的党支部进行重点整改,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理。充分利用干部轮岗、干部选拔任用等手段优化干部队伍,进一步促进“能者上、庸者下”用人机制良性运行。在活动结束前组织一次整改验收,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进行补课,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4.完善制度建设。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对本院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一次梳理,搞好建章立制。对于行之有效的制度继续严格执行,不适应新形势和存在漏洞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切实建立一套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各党支部要结合部门实际,细化和理清司法作风制度的相关规定,以方便操作,并认真付诸实施。

五、几点要求

一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院领导和各支部领导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树立标杆,切实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为全院干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提供范本,带动全院作风的整体好转。院班子成员要将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要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带头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力亲为,不要当“甩手掌柜”,要根据结合部门自身工作特点,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

二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坚持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既要圆满完成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也要圆满完成正常的审判、执行任务,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工作发展,以工作发展成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信息平台,搞好宣传报道。为配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在内网创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建立每月一期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刊》。各支部要及时向院实践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好的做法,形成良性互动,共同营造良好氛围,努力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支部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按时报送院实践办(政工科)。院实践办要及时向区委实践办和督导组报送有关材料。

四要聚焦目标要求,切实取得实效。这次教育活动的总要求,就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把这一总要求贯彻始终。全体党员要精诚团结、顾全大局,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聚焦作风建设、解决“四风”问题,找准穴位、抓住要害,通过排查思想之缺、检修德行之失、破除作风之弊、扫除行为之垢,推动形成祛歪风、树正气的正能量。要以整风的精神,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使我院司法作风明显改观、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霞山区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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