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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4-06-22 18:0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关于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根据最高院《关于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2014年度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的通知》(法〔2013〕26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核心目标,以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廉洁司法为主线,认真吸取“6.06”虚假诉讼案件的深刻教训,着力进行廉政纪律、审判纪律和作风纪律教育。

二、目标要求

解决廉洁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为全市法院整体工作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三、参加教育活动对象

全市两级法院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干警。

四、活动安排

(一)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2、《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3、《法官行为规范》;

4、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

5、《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

6、《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十个不准”的通知》;

7、《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8、陈光昶等先进模范人物事迹;

9、《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四辑)》;

10、《广东法院司法作风暗访片》;

11、警示教育片《昔日法官的铁窗泪》。

(二)活动时间

1月至3月。

(三)主要活动

1、单位党组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2、开展向陈光昶等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活动;

3、各单位可自行组织前往廉政教育基地“清风林”参观;

4、观看作风暗访片和警示教育片;

5、开展廉政讲座活动;

6、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干警对近期法院系统的违纪案例进行深入剖析;

7、各单位、各部门每周要利用半天时间集中学习,主要内容为上述学习内容;

8、每位干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重视,抓好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这次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认真抓好活动的落实。各基层法院应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不断创新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感染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施。同时要把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教育活动的主要对象,督促他们带头参加活动、主动接受教育。

(二)健全机制,加强防控。要针对“6.06”案件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审判管理、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严密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和严肃的纪律作风规范,有效预防和遏制权力寻租、权钱交易、风纪松弛等问题,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良性发展。

(三)统筹结合,丰富内涵。要紧紧围绕全省法院“改革创新、领潮争先、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的总体部署,把这次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春节期间节日纠风工作等统筹结合起来,在教育活动中深入查找、整改司法不廉及“四风”问题。

(四)强化监督,纳入考核。要将这次活动开展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和审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抓好落实,以司法公信力的明显提高和司法作风的明显改进检验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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